輕質隔墻板使用要求及限制高度
發布日期:2015-03-06 10:21 作者:zzmana
工程中采用隔墻板的品種、規格應滿足設計要求,其外觀質量和尺寸允許偏差及技術性能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設計選用產品時,應確認隔墻板產品已通過相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驗收并準許批量生產、應用。
生產企業應出示近期的檢測報告。必要時,使用方可要求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隔墻板生產企業應建立完善、有效的質檢體系,能夠全過程控制原材料采購、生產、墻板安裝各個環節。
隔墻板豎向接板安裝:
隔墻板接板應錯縫連接,并根據隔墻的高度采取相應加固措施,不同厚度隔墻板的選用應與墻體接板高度相適應。
輕質隔墻板墻體的接板限制高度為:
60mm厚隔墻≤3.0m;90mm厚隔墻≤3.6m;
100mm厚隔墻≤3.9m;120mm:厚隔墻≤4.2m,
200mm厚隔墻≤4.8m。
200厚植物纖維復合隔墻板可以采用≤4.8m整板安裝隔墻,安裝單位應提供與墻高相同隔墻板的抗彎破壞荷載和抗沖擊性能兩項指標的檢測報告。
如需要超過限高安裝隔墻,應由工程設計單位另做加固、抗震設計,安裝單位按圖施工、驗收。
安裝隔墻前,應根據工程設計及現場條件作好排板圖。按圖施工、安裝。板寬200 mm、300 mm的隔墻板應加設增強筋。輕質隔墻板用做端頭板、門框板、補板時,板寬不得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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